先看丙和甲的追及问题,追及路程为甲走9-7=2(小时)的路程,为:6*2=12(千米),追及时间为上午9点到下午5点,共17-9=8(小时),
所以丙的速度为:128+6=7.5(千米/时).
再看丙和乙的追及问题.
丙追及乙的追及路程为乙先走9-7=2(小时)的路程,为5*2=10(千米),两人的速度差为:7.5-5=2.5(千米/时),
追及时间为:10/2.5=4(小时),此时为下午1点.
【答案】“三人将五条鱼平分,客人拿出10元”,可以理解为五条鱼总价值为30元,那么每条鱼价值6元。又因为“甲钓了三条”,相当于甲吃之前已经出资3×6=18元,“乙钓了两条”,相当于乙
答案与解析:答案:比较两种分配方案,第一种方案每人分4粒就多9粒,第二种方案每人分5粒就少6粒,两种不同的方案一多一少相差9+6=15(粒)。相差的原因在于两种方案的分配数不同,第一种
解:从“第三次取出150吨,最后剩下70吨”可看出,在第三次取出之前仓库里有化肥:70+150=220(吨)假定第二次取出余下的一半,而不是少100吨,则第二次取出后,仓库剩下化肥:220-100=120(吨)第
解:从最后一个条件“以后每天多行12千米”可求出,以后每天行的路程是:30+12=42(千米)从头4天每天行30千米,可求出已行的路程是:30×4=120(千米)行完4天后剩下的路程是:498-120=378(千米